隨著行動通訊、智慧型手機、平板電腦及其應用程式(App)的蓬勃發展,更將這些透過電腦圖像(ICONS)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之設計,以達成視覺化操作介面的設計概念推向高峰。
因此,隨著美國專利商標局(The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)於1996年公佈電腦圖像之審查基準,以及歐盟、日本、澳洲、韓國等國陸續開放電腦圖像與圖形化使用者介面的專利保護。...閱讀更多
2013年10月19日
網路資訊/做好圖像專利權保護 確保企業自身權益 - 2013/10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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